監管部門正加快試點取消債券發行環節各類信用評級的“硬性”要求。央行最近發布公告稱,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使用外部評級的自主性,推動信用評級行業市場化改革,決定試點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(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)發行環節信用評級的要求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“未來債券發行究竟是否需要評級將由發行人和投資者決定。對于一些發行人來說,擁有債券評級可以被看作是債券發行的‘加分項’,但對一些實力較強、受投資者追捧的發行人來說,即便沒有評級照樣可以順利發債,取消評級反而利于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。”北京某債券評級人士坦言。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也認為,央行此次公告也是基于之前政策的確認和補充。“無論是取消評級還是逐步走向取消強制評級,都可能會對2021年及之后信用債市場產生影響。”
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公告,決定試點取消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信用評級要求。根據規定,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《關于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用評級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在試點期間,取消強制評級要求,進一步降低評級依賴,將企業評級選擇權完全交予市場決定。
信用評級是債券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,關系到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大局。近年來,我國信用評級行業取得較快發展,但也存在評級虛高、區分度不足等問題。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,降低外部評級依賴成為國際共識。
監管層已經在逐步推動降低外部評級依賴改革舉措。去年年底,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《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,將信用評級報告從發行時必須披露的文件列示中刪去。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》與《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》,前者取消了公開發行公司債強制評級要求,以及普通投資者參與認購的債券評級必須達到AAA的規定;后者則明確取消注冊環節的強制評級要求。
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張伊君表示,未來幾年將是評級市場需求的重塑期、評級機構轉型期和洗牌期。短期來看評級機構可能在收入、評級技術改進等方面都有一定壓力。“但有壓力才有動力,未來隨著相關政策的落地,以及各項配套指引的完善,評級機構的生存發展將更取決于投資人的認可,會更加重視聲譽機制。”張伊君稱。
(鐘源)